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瓦房店市赵屯乡金源养殖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瓦房店市赵屯乡金源养殖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瓦房店市赵屯乡金源养殖厂
验收内容:瓦房店市赵屯乡金源养殖厂建设项目位于瓦房店市赵屯乡光明村。项目使用原33亩荒地上建设的金丰卫肉鸡养殖场现有设施进行建设,主要建设6栋标准化鸡舍,进行肉鸡养殖,项目厂区总用地面积约为19998m2,总建筑面积9883m2。本项目投产后,每批最大存栏量约18万只,养殖周期为每年6批,年出栏量100万只/年。
本次验收根据《瓦房店市赵屯乡金源养殖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全厂验收。
公示时间:2024年2月4日-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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