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有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消除环境风险隐患,面向广大群众公开征集环境问题线索,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防城港市范围内关于非法采选矿、冶炼、矿产品加工和电镀等涉重金属环境风险问题的线索。
二、线索要求
重点提供在城乡结合部、乡镇等非法经营采选、冶炼、矿产品加工和电镀的线索,需真实有效,能准确指向可能产生环境风险问题的具体地点,如工厂、仓库、施工场地等详细地址和相关特征有较为清晰的描述。线索应是尚未被我局及相关部门掌握的新信息。
三、举报途径
接受群众的来电、微信、来信来访举报。
(一)电话举报:0770-12345。
(二)微信举报:“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
(三)来信来访举报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万鹤路180号市生态环境局212室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环境举报和应急中心,邮编538001。
四、奖励标准
举报的情况经查证属实,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确实对查明涉重金属环境风险源起到关键作用的,按《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实施奖励。我局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
举报人所举报企业或个人有多项环境违法行为的,对举报人不累计奖励;对多人先后重复举报同一案件的,实行一案一奖,原则上奖励最先举报者或对案件查处起主要作用的举报人。两人以上(含两人)联名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奖金由举报人协商领取或平均分配。举报人请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举报人应当对举报事实负责,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骗取奖金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次有奖举报活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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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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