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赵圈河镇农村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已经由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备案。以大行审发〔2024〕78号、大行审发〔2024〕91号、大行审发〔2024〕1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赵圈河镇农村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二期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洼区赵圈河镇域内 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168000.0㎡ 其中: 层数: 其他: 。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
4.工期要求:2024年12月23日 开工至 2025年10月31日 竣工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一年以上(含一年)是指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开标截止之日止。社会养老保险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单位除外】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荣纯泽 | 姓名: | 王工 |
单位: | ******人民政府 | 单位: | ******有限公司 |
职务: | 职务: | 副经理 | |
职称: | 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招标人: | ******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盘锦市大洼区赵圈河镇园林村鹤吉街28号 | 地址: | 大洼县大洼镇湖畔花园小区北门东侧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荣纯泽 | 联系人: | 王工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异议联系人: | 王工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